夫妻一方给另一方担保,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保,离婚不影响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下,债务人经审判、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偿债时,债权人才可让保证人担责;
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
离婚时担保债务分担可协商,但只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保证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考虑担保债务风险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韦和小美原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美为小韦的一笔债务提供担保。后来两人离婚,债权人找到小美,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小美认为自己已与小韦离婚,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保,离婚后担保责任并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所以小美不能以离婚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若该担保为一般保证,需在小韦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要求小美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小韦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小美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离婚时若两人对担保可能产生的债务分担有协商,此协商仅对他们二人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小美承担保证责任后,可根据承担责任的实际情况向小韦追偿。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也应考虑担保可能带来的债务风险进行合理分配。
武威地区地处黄土、青藏、蒙新三大高原交汇地带,地势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依次形成南部祁连山山地、中部走廊平原和北部荒漠三个地貌单元,海拔介于1020-4874米之间。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7.8摄氏度,降水量60-610毫米,蒸发量1400-3010毫米,日照时数2200-3030小时,无霜期85-165天,太阳辐射量127-138千卡/平方厘米。武威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也是中国旅游标志“铜奔马”的出土地。武威自古就是“人烟扑地桑拓稠”的富挠之地,素有“银武威”之美称。旅游资源丰富武威悠久的历史留下了许多闻名遐迩的文物古迹和文化艺术珍品,目前有出土文物3万多件,文物保护点54处。其中比较知名的有被国家指定为中国旅游标志的“铜奔马”及其出土的“雷台汉墓”;有元太子阔瑞与西藏宗教领袖萨班举行“凉州会盟”,见证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的“凉州百塔寺”;有举世无双,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国家级珍贵文物“西夏碑”;有建于明正统四年,气势恢弘、号称“陇右学宫之冠的武威文庙和被誉为中国石窟之祖的天梯山石窟:还有古长城遗址、丝绸之路名刹海藏寺、古钟楼、罗什寺塔等大量珍贵历史文物古迹,有亚洲第一的沙漠水库、沙漠公园、沙生植物园,还有景色秀丽的天祝“三峡”,这些都是观光旅游的理想境地。